披肝沥胆写春秋——都宜忻人民解放总队参谋长王定二三事

2026年05月22日 15:06  点击:[]

王定(1923—2000),汉族,原名廖基豪,曾用名王一里,广西全州县两河镇新屋里村人。解放战争时期,他参加全灌武装起义、广东西江地区和广西都宜忻地区游击斗争;1956年,他在担任环江县委书记期间,从山区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实施了有利于迅速发展生产力的“三包到户”决策。

20世纪50年代的王定档案图片

年轻时的王定

投身起义  痛失革命伴侣

王定上小学时,喜欢阅读《说岳全传》《薛仁贵征东》《狄青演义》等古典小说,崇拜书中武艺高强、精忠报国的英雄人物,期冀自己长大后能为国家建功立业。

1937年,王定考入全县(今全州县)国民中学。该校不少教师是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生,思想比较进步、开明。次年秋,中共党员毛恣观来到全县国民中学,以教师身份为掩护,向青年学生宣传马列主义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王定在毛恣观和其他进步教师的影响下,阅读了许多进步书刊,接受革命思想启蒙,积极参加抗日宣传活动。

面对日军对我国的疯狂侵略,王定很想投笔从戎,报效祖国。从县国中毕业不久,他接到一位同学来信告知军校招生消息,立即借旅费赶赴桂林投考,却因年龄、体重不符合要求而未能如愿。后经人介绍,先后到广西林业公司、全县和灌阳县政府当办事员。1946年夏,他协助唐仁芝、邓国衡等人,负责《青年周报》发行工作,利用报纸传播革命思想。

1946年秋,王定与来自融县的地下党员莫止凡、苏健行一同考入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他思想活跃,是学生会骨干分子,并加入中共外围秘密组织“核心领导小组”,积极团结进步同学,组织学生爱国运动。

1947年7月24日,中共全灌特支在全县、灌阳两县8个点同时举行武装起义。正值暑假回乡的王定,义无反顾地参加了起义的组织发动和武装斗争。根据武装起义指挥部安排,王定与刘心潜、邓德敏负责两河乡的经费和武器筹措、人员发动、行动计划制定等起义前准备工作。

7月29日,各路起义队伍会师全县两河乡厚村。王定参加在此召开的领导干部会议。会议决定:将起义部队番号改为全灌农民解放支队,推举中共全灌特支书记邓崇济为支队长,下辖灌阳、石塘、东山、巨望4个中队。会后,起义部队兵分两路,分别向灌江东岸、西岸活动。邓崇济率领东山、巨望两个中队为东岸部队,接连攻下两河乡公所、灌阳县北部重镇文市乡公所。8月5日,东岸部队编为全灌农民解放支队第三大队(亦称东山大队),王定任副大队长。

此后,第三大队转战灌阳县和湖南省永明县(今江永县)、道县多地,给敌人予沉重打击。8月14日晚,第三大队从湖南道县返回灌阳到达永安关,遭到灌阳县保安队伏击,整个大队被打散。由于叛徒告密,当王定率部分战士转移到全县两河乡黄泥冲(地名)时,即被两河乡乡长邓崇芹带领的乡保安队包围。随后,王定等3人冲出包围,但他的妻子蒋继璘等6名战士不幸被捕。

全灌起义前,党组织考虑蒋继璘女儿刚满8个月,且怀有身孕,决定不通知她参加起义。当她获悉起义的消息后,忍痛将女儿送往婆家抚养,带领多名女青年追随起义队伍。蒋继璘被捕后,面对敌人严刑拷问,始终坚贞不屈,9月15日英勇就义,年仅24岁。

起义失败后,王定先在乡间隐蔽一段时间,然后与表弟唐善继转移到汉口,和邓崇济、邓国衡等一同住在原国中同学、国民党编余军官蒋开仁家,滞留三个多月。其间,妻子被敌人灭绝人性地残杀、许多战友牺牲的噩耗陆续传来,王定心情无比悲愤。他曾打算前往山东解放区,因道路封锁等原因而未能成行。

王定妻子蒋继璘烈士

从粤返桂  加强武装斗争

1947年12月,王定向蒋开仁借得一套军服,冒充国民党军人身份,通过层层关卡到达香港,进入达德学院读书。1948年1月,他响应党组织号召,奔赴广东西江地区,参加粤桂湘边区人民解放军,担任一支游击小队副队长。他在艰苦的山区游击斗争中,信念坚定,作战勇敢,1949年2月经梁仁(即梁仁宣,原名梁就文,广西武宣人,上世纪70、80年代在广西民族学院工作)介绍,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候补期一年。

1948年12月,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决定成立中共广西省农委,负责领导桂北、桂东、桂中、柳北、都(安)宜(山)忻(城)五个地区的武装斗争,任命李殷丹为书记,路璠、黄传林为委员。此前,李殷丹在担任中共粤桂湘边区工委委员兼桂东独立团政委期间,就建议从广东多派干部到广西,推进广西的武装斗争。

1949年春,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王定回广西工作。他到柳州后,经广西省农委派遣,于4月下旬进入都宜忻地区,先后担任桂西北人民解放军第五团(简称五团)副团长兼第二大队大队长、都宜忻人民解放总队(简称都宜忻总队)参谋长兼第二联队联队长,协助五团团长覃宝龙、都宜忻总队司令员兼政委路璠等领导同志,指挥部队作战,取得了一系列胜利。

5月16日,王定指挥第二大队五中队一个小分队,配合第四大队部分队伍袭击宜山县欧洞乡公所,活捉敌特编正、副分队长和2名警员,缴获美式轻机枪1挺、步枪14支和子弹2000余发。

5月25日,五团在忻城县大塘与国民党五十六军警卫营发生遭遇战。王定、樊茂春指挥第二大队,在稀饭坳以相对低劣的武器装备有效地伏击了装备精良的国民党正规军,激战半日,毙伤敌军10余人。

1949年5月25日,覃宝龙、莫江白、王定率五团第一、二大队在忻城县大塘稀饭坳与敌军交战。图为稀饭坳战斗旧址

6月4日,王定率第二大队袭击宜山县北山乡公所,缴获步枪1支、战马1匹、电话机1部,烧毁征兵、征粮名册档案。在北山街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我党我军主张,并开仓分粮一万余斤给贫苦群众,扩大了政治影响。

同月,即王定到都宜忻地区两个月后,因“工作负责,斗争坚决,战时工作需要”,经党组织讨论,同意其提前8个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7月间,五团主力转移到都安夷江。此时,敌人纠集重兵对都宜忻游击根据地进行大规模“围剿”。8月初,五团主力在夷江两岸阻击敌人。8月下旬,为了粉碎敌人“围剿”计划,五团领导决定:除留第五大队坚守夷江根据地外,其余四个大队改向北山方向突围,转战加马根据地,以靠近交通线打击敌人,迎接南下解放军。王定、吴师光率第二大队按计划渡过刁江,突围成功,如期经永定(龙拱)根据地进入加马根据地,进行休整。随后,王定开始筹划消灭国民党忻宜都三县联防办事处主任王子君所部。

9月底,王定率第二大队冒着连日大雨,在忻城县滩石隘口据险设伏,等到第三天,终于伏击成功,王子君部溃不成军,损失惨重。10月29日,第二大队又在涌水桥袭击王子君所属邹祥福自卫队,缴获重、轻机枪各1挺、步枪10余支。11月初,王定获悉王子君率其余部回老家加仁乡屯桃村的情报后,组织第二大队随即进行包围。先安排白面红心的忻城县加仁乡乡长韦孟良进村劝降,随后王定亲自与王子君谈判。在他耐心讲清形势、晓以利害、明确政策之后,王子君同意投诚,当场移交轻机枪1挺、步枪28支、子弹1200发、手榴弹6箱。其部属不愿参加游击队者,当即遣散回家。随着王子君投诚,加马根据地连成一片。

1949年9月下旬,王定率第二大队在忻城县滩石隘口伏击王子君部。图为滩石战斗旧址

11月下旬,王定指挥第二联队所属六个大队,在大塘向柳州一线活动。26日,路璠、王定在柳邕公路拉则村与南下解放军会师。第二天,第二联队政委樊茂春率第四、七大队部分队伍随同解放军第三十九军一一六师进驻忻城,忻城宣告解放。

12月2日,都宜忻总队指战员1000余人开进宜山县城,受到人民群众热烈欢迎,桂西北重镇宜山遂获得解放。

到宜山解放时,都宜忻人民解放总队(前身为桂西北人民求生队三六支队、凤凰山游击队、桂西北人民解放军第五团)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发展成为一支坚决听党指挥、拥有2100余人的武装力量,历经大小战斗90余次,先后摧毁国民党区乡公所20个,歼敌1274人,为都宜忻地区解放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王定作为一名军事指挥员,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亲民务实  实行“三包到户”

1949年12月底,中共庆远地委、庆远专署派王定和覃展、王瑛、韦必达等同志,带领一批南下干部及都宜忻总队第二、十一大队到达思恩县(今属环江县),组成中共思恩县委员会、思恩县人民政府及思恩县大队。王定先后担任思恩县副县长兼县大队大队长,宜北县(今属环江县)工委书记、宜北县县长,环江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

王定在环江县工作期间,积极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农业生产恢复、农村土地改革和剿匪等工作。其中最大的闪光点,是他作为县委书记,深入调查研究,从山区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实施有利于迅速发展生产力的“三包到户”决策。

1956年8月,为了克服高级社出现的生产管理混乱问题,王定率调查组深入大石山区调查发现,下南区希远农业社从1956年春开始,实行大宗作物如玉米、红薯等由社统一经营,小作物如杂豆、南瓜、蕃茄、辣椒、火麻、蔬菜等下放到户,谁种谁收。群众称之为“大集体下的小自由”,促进了粮食较大增产。随后,王定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借鉴希远社经验,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采取三种形式把高级社的经营规模划小:一是规模过大,居住过于分散的社,划分为若干独立核算的小社。二是保持大社原有组织,下设若干分社,在大社统一领导下,实行独立核算。三是大社规模不动,对一队多屯,各屯收入又悬殊的生产队适当分小,实行生产队自负盈亏;单家独户则采取“包产到户”的办法。同时明确,凡是山区社、队都可以推行“小作物下放到户”的办法。

同年秋,王定代表县委给宜山地委写了《关于环江县水源、下南两个区生产整社中一些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的报告》。宜山地委批转了这个报告,同意进行试点。

县委经过试点并对希远农业社的“小作物下放”办法进行总结完善后决定,对于一屯一队的生产队,由农业社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资(投资)、包产,包产部分由社统一分配,超产奖励;对多屯一队的生产队,按居住情况划分作业组,把 “三包一奖”落实到作业组;单家独户,则实行包干上交的办法。

此后,县委在全县1954个生产队中,批准93个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38个队实行包干到户。截至1957年6月底,全县实行“三包一奖”的有261个生产队,占13.4%;实行生产队独立核算的96个队,占4.9%;实行“三包到户”的208个队,占10.6%。在实行“三包到户”的208个队中,旱地包到户的有112个生产队,水田包到户的有42个生产队,水田和旱地全部包到户的有54个队。承包形式有三种:按劳力分包耕地的有70个队,按人口分包耕地的有84个队,各户自种自收入社前耕地的有54个队。由于这些办法因地制宜,深受群众欢迎,仿效实行的屯、队不断增加。

1957年1月16日,广西日报发表《山区太分散 社大不好办/环江采取三种形式将大社分小》,介绍环江县工作经验。该县实行“三包到户”取得很好效果,《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记载:“1957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4894.5万公斤,比1956 年增产739万公斤,增长17.78%。”

1957年1月16日,广西日报第二版发表《环江采取三种办法将大社分小》

根据长期参与中国农村问题决策制定工作的杜润生所著《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记述,王定是全国农村“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最早的探索者之一。本世纪初以来,相继出版的《全州县志(1991—2005)》《毛南族百年实录》《中国共产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历史(1930—2007)》《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能力建设之文化研究》《文化青山——香港达德学院概况》《广西重大改革纪实(1978—2008)》等书籍,均对王定当年敢于从实际出发,支持群众搞“包产到户”(“三包到户”)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1958年7月,王定被错误处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王定获得改正,历任柳州地区农业学校校长、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处长、副厅级咨询员等职务,于2000年7月26日因病辞世,享年77岁。

晚年王定

  • 1955年8月,时任环江县委第一副书记王定(前排中)参加全省区委书记以上干部会议合影

  • 1982年,都宜忻总队领导人合影(二排右二为王定)

  • 1985年4月,在忻城县召开的都宜忻总队党史编写座谈会合影(后排右四为王定)

  • 1987年11月,王定(前排右二)参加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成立大会合影

都宜忻总队部分老同志合影(左起岑友鲲、覃宝龙、吴师光、路璠、周廷扬、王定)


文章来源:河池市档案馆

作者:吴锡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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