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发布公告,公布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成功入选,取得了三年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国家对社会组织运作规范性与公信力的重要认证。依据相关政策,企业或个人通过具备该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捐赠,可凭合法捐赠凭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相应扣除优惠,这将为广大爱心企业与人士支持学校公益事业提供更坚实的政策保障。
(一审:于群华;二审:陈儒;三审:杨丹)